高中借读操作流程需严格遵循学籍管理规定,具体分为以下五个核心步骤:
联系原校与接收校
由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交书面借读申请,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成绩单、居住证明等材料。
联系接收学校确认借读意向,签订三方协议(校长签字)。
材料审核与证明获取
原校审核材料后出具《转出证明》,接收校审核并同意后提供借读证明。
所有材料需与借读证明存根一同提交。
电子学籍转出
在原校学籍管理系统提交转出申请,经学校、教育局审核盖章后,完成电子学籍转出。
电子学籍转入
持加盖四校公章的《转学申请表》到接收校存档,完成网上学籍接收、报名及入班手续。
学籍与成绩处理
借读期间学籍保留在原校,成绩、奖惩等由接收校记入电子档案。
借读不得变更年级,需在学期初、末办理。
档案留存要求
接收校需留存学生电子档案至离校,原校需留存存档记录。
政策限制 :当前多数地区原则上禁止学籍与人分离,借读需严格审批,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时效性 :流程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可能影响学籍转移。
以上流程综合了权威信息源,具体操作以当地教育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