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分为以下几类,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原股东产权转让
通过国有股东直接对外转让股权,属于“存量混改”,不增加企业注册资本,但可实现股权多元化。
混合所有制股权交易
国有资本与其他所有制资本交叉持股,例如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转让股权,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定向增资
国有企业设定投资者资格条件,通过综合评议或竞争性谈判选择战略投资者,解决资金问题并优化股权结构。
员工持股计划
国有企业将部分股权分配给员工,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企业活力。
资产置换与重组
通过资产剥离、重组等方式,将部分资产置换为民营资本出资,或整体出售资产引入新投资者。
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政府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
整体或核心子公司上市
通过资产重整、估值后上市,引入大量自然人资本和机构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
运作上市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IPO)和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入非公有资本。
员工持股平台公司
设立员工持股平台,以公司名义持有股权,规避直接持股的合规问题。
混合所有制试点
在特定领域开展股权结构试点,探索不同所有制融合的新路径。
国企混改路径选择需结合企业战略、资产状况及改革目标。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是主流模式,而资产运营、上市及员工持股等模式则根据具体场景灵活运用。不同方式需配套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确保改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