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民就业率受不同统计口径和时间段影响,具体如下:
2019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率
截至2019年11月底,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9.6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61%。其中,南疆四地州转移就业占比62.1%。
"十三五"期间累计目标
在"十三五"规划中,新疆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目标为1100万人次,南疆四地州单独完成650万人次以上。
近年就业形势
2020年:新疆实现新增就业48.09万人,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0万人次以上。 - 2022年:南疆四地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00万人次,稳定就业率达92%。
说明 :
上述数据主要反映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情况,而非整体农民就业率。- 不同年份统计口径(如"转移就业"与"新增就业")存在差异,建议结合具体年份和统计范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