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的明细科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如下:
一、资产处置相关损失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非流动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毁损或报废产生的清理损失;
固定资产盘亏 :财产清查中发现的固定资产实有数低于账面数的净值损失;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处置固定资产时,实际价款不足以抵销相关税费和账面净值减值的差额。
二、非常性损失
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意外事故(如火灾、盗窃)、战争等不可预见的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赔偿费用、保险赔款等。
三、债务重组相关损失
因债务重组、债务减免等产生的损失,如重组费用(律师费、评估费)及债务重组确认的损失。
四、罚款与赔偿金
因违反法律法规、合同违约等支付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五、捐赠支出
企业对外捐赠的财产价值,包括慈善捐赠、公益事业捐赠等。
六、其他营业外支出
包括政府补贴、非税收入、罚款滞纳金等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
补充说明:
资产减值准备(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虽属于营业外支出,但通常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不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债务重组收益或损失通过“债务重组收益”科目核算,不属于营业外支出范畴。
以上明细科目需结合具体业务场景进行核算,确保符合会计准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