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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资料哪些要留底的

发布时间:2025-05-01 23:06:52

监理资料留存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需根据工程性质和法规要求进行分类归档。以下是需重点留底的资料清单及说明:

一、基础管理类

监理合同与授权文件

包括监理委托合同、总监任命文件、监理部组成人员名单及资质证等,用于证明监理权责关系。

工程前期文件

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工程暂停令、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文件。

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施工图纸会审纪要。

资质与人员文件

总监理及主要监理人员证书复印件、监理机构资质文件等。

二、过程控制类

质量与安全记录

监理月报中的质量问题记录、会议纪要中的质量讨论内容。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工程验收评估报告。

进度与变更管理

工程进度报审资料、工程量计量支付申请及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

设计变更、合同争议处理报告及审批文件。

沟通与协调记录

与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往来函件、会议纪要。

三、文档管理类

审批与执行文件

开工/复工审批表、工程签证文件、质量事故处理意见书。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保修期评估报告。

内部管理文件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工作流程手册等。

监理工作总结、月度工作报告及分部工程评估报告。

四、归档要求

长期保存 :合同、审批文件、质量报告等需保存至工程保修期后。

完整性与准确性 :确保所有文件签字盖章齐全,内容与工程实际一致。

备份与移交 :纸质档案需留存4份(建设方、监理方、档案馆、单位自存),电子档案需定期备份。

特殊说明

施工单位资料 :部分资料(如施工图纸、设备报审文件)需按合同约定与施工单位共享,但监理方需留存副本。

法规遵从 :不同地区对监理资料保存期限有具体要求,建议咨询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通过以上分类整理,可确保监理资料既满足法规要求,又便于后续审计与质量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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