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照累计考试的分值标准如下:
12分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需参加 科目一 考试;
24分及以上 :除科目一外,还需参加 科目三 考试;
两次12分及以上 :需同时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
扣分周期 :记分周期为12个月,自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
学习与考试要求 :
需在15个工作日内到车管所参加7日学习;
通过科目一考试后,分数清零,可恢复驾驶资格;
若连续两个记分周期未达到12分,驾驶证将转入“累积记分周期”。
A、B类驾照 :若在记分周期内累计扣12分,驾驶证将降级为C类;
实习期驾照 :被扣12分后,驾驶证将被注销,需重新考试。
以上规则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等条款制定,确保驾驶行为符合交通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