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根据业务范围和功能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定义
代理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机构,接受委托后按指令执行交易并收取佣金。
主要业务
代理证券发行(如IPO、再融资)
代理证券交易(如股票、债券买卖)
提供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服务
定义
除经纪业务外,可自主进行证券买卖的机构,资金实力较强,直接参与交易所交易。
特点
资金雄厚,可进行自营投资(如股票、期货)
部分机构可能兼营经纪业务
定义
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协助发行人发行证券的机构,常见于首次公开募股(IPO)等场景。
职责
筹集资金:通过承销将证券销售给投资者
风险管理:协助发行方控制发行风险
分类依据 :上述分类基于《公司法》和《证券法》对证券公司功能的规定,是国际通行的行业划分方式。
业务交叉 :实际运营中,许多证券公司可能同时从事经纪、自营和承销业务,形成综合型券商。
以上分类有助于投资者根据需求选择专业服务,同时监管机构也可通过分类监管提升市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