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近年发布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免税政策的企业类型及条件如下: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自2019年4月起,苏州工业园区等地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标准提高至月销售额15万元,新增免税企业4300余户,预计减免税额1.45亿元。
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型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优惠税率;
研发费用占比达75%以上的企业,可按75%比例加计扣除。
离岸贸易企业
在苏州片区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的企业,免征印花税。
特定行业及区域
园区重点人群(如初创企业、小微企业)可享受免征或减征增值税政策。
“两免三减”政策
初创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按20%税率征收。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首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三年减半征收。
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
建筑行业专项优惠
新兴建筑企业可享15%-50%的所得税减免。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新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成本;
增值税留抵退税 :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具体适用条件需以企业类型、行业及认定标准为准,如高新技术企业需通过认定并满足研发投入要求;
部分政策(如“六税两附加”减半征收)已过期,需关注最新政策调整。
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关优惠,并咨询税务机关确认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