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每月15号之前需要申报的税种,综合各类信息整理如下:
申报时间 :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申报对象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申报内容 :根据销售额、进项等数据计算应纳税额
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需随增值税申报
申报时间 :每月15日前预缴(按季度汇总计算)
申报内容 :依据财务报表利润数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后减去已预缴税款
申报时间 :
代扣代缴:每月7日之前(部分地区可能为15日)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次年3月1日-6月30日
申报内容 :
代扣代缴:根据员工工资薪金计算并申报
综合所得:汇总全年收入、扣除项后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 :
按年申报:年度终了后15日内
按月申报:特定情况(如合同签订)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出租或自用):
申报时间:出租房产每季度1月、4月、7月、10月前15日
自用房产:每年10月1日-次年10月15日
资源税、环境保护税 :按季度申报
社保、公积金 :需按月申报,但申报时间可能因银行或单位要求略有不同
申报期限差异 :部分税种按月申报,部分按季或按年申报,需注意区分
地区差异 :具体申报要求可能因地方政府规定不同存在细微差异,建议提前确认
特殊情况处理 :如遇节假日顺延申报,需关注税务机关通知
以上税种需在每月15日前完成申报,逾期可能影响信用记录或产生滞纳金。若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