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合约的构成要素是理解其基本功能和风险特性的关键。根据权威资料,期权合约主要由以下要素构成:
标的资产
期权合约规定的买卖对象,包括股票、外汇、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债券、商品(如农产品、能源产品)等。
权利金
买方为获得期权权利需支付给卖方的费用,由双方自由竞价确定。
执行价格(履约价)
合约约定的买卖标的资产的价格,买方有权以此价格执行合约。
到期日
合约终止的日期,买方可在此日期前或当天行权。
合约类型
看涨期权(认购期权) :买方有权在到期日以执行价格购买标的资产。 - 看跌期权(认沽期权) :买方有权在到期日以执行价格出售标的资产。
交易单位
每份合约代表的标的资产数量(如一手股票、一手期货合约等)。
最小变动价位
权利金价格变动的最小单位,超出该单位报价无效。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权利金每日价格波动的上下限,超出限制的报价视为无效。
行权方式
欧式期权 :仅限到期日行权。 - 美式期权 :可在到期日或之前任何时间行权。
合约月份与最后交易日
标的资产需在合约月份内交易,最后交易日是可交易的最后日期,行权日通常为到期日或最后交易日。
通知义务 :部分合约可能要求买方在行权前通知卖方(如美式期权需提前通知卖方是否行权)。- 保证金要求 :卖方需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履约能力,买方则无此要求。以上要素共同决定了期权合约的条款和风险特征,投资者需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合约类型并管理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