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请假课时数,不同学校的具体规定存在差异,但综合多来源信息可总结如下:
累计请假上限
多数学校规定一学期累计请假时长不得超过总学时的1/3。例如,一学期总学时为120学时,则累计请假不得超过40学时。
单次请假时长
部分学校要求单次请假不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1/6(约20学时),但此说法并非普遍适用,需以具体学校规定为准。
重大疾病或变故
因病、因公等特殊原因需长期请假时,经医院诊断或单位证明,可申请休学,但累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2年。
事假与病假
病假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按实际缺课时间累计计算。
事假通常按实际天数扣减学分,未修学分需补回。
请假需提交正规请假条,经辅导员、教学秘书、学院领导等多级审批,未履行审批流程按旷课处理。
建议提前规划课程,避免频繁请假影响学业进展。
课外培训等非学校组织的活动,通常不享受免学分政策,需自行安排课程补回。
若因培训等特殊原因无法补课,需与学校协商其他解决方案。
建议具体咨询所在学校教务处或辅导员,以获取准确的政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