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基金的形式多样,根据投资策略和运作方式可分为以下主要类型:
控股型并购基金
通过股权收购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主导重组、运营及资源整合,最终通过出售股权或企业上市实现收益。这是美国并购基金的主流模式。
参股型并购基金
不直接取得控制权,而是通过提供债权或股权融资支持其他并购方参与重组。我国目前并购基金的主要形式为参股型。
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 LBO)
利用债务杠杆放大投资,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实现控制权转移,后续通过重组提升价值后出售。MBO(Management Buyout)和MBI(Management Buy-In)是LBO的典型形式。
上市公司+PE模式
通过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券,配合私募股权基金(PE)的资金注入完成并购。
上市公司+关联方+PE模式
利用上市公司信用为并购提供融资支持,关联方参与交易以规避监管限制。
上市公司+券商/券商系基金模式
通过券商渠道完成并购融资和交易结构设计。
跨境并购基金 :针对海外目标企业的并购活动,需应对跨境监管和汇率风险。
特殊目的实体(SPV)基金 :通过设立独立法律实体隔离风险,常见于大型并购交易中。
并购基金形式与市场环境、监管政策密切相关。控股型模式适合具备整合能力的投资者,参股型则更适合风险偏好较低的资金方。我国并购基金以参股型为主,未来随着市场成熟可能逐步向控股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