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就业补贴根据不同的政策类型和对象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基本标准
对于到韶关市用人单位就业(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劳动者,补贴标准为 5000元/人 。
学历补贴
博士:10000元/人
硕士:7000元/人
其他学历:5000元/人。
针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发放,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用人单位开发经认定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含)以上:
补贴标准 :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如634.50元/月)。
缴费不满1年:
补贴标准 :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如190.35元/月)。
吸纳就业补贴
招用3人以下:每人2000元
招用4人以上:每增加1人3000元,总额最高3万元。
求职创业补贴
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学生(含技工院校),若符合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特困人员等条件,可申领 3000元 一次性补贴。
残疾人创业资助
获得国家级、省级创业创新大赛奖项的残疾人项目,可获得1万至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
示例 :个人缴纳社保803.1元,补贴约535.35元。
需符合当地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签订等基本要求。
部分补贴需提供身份证、社保证明等材料。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公开文件及相关部门通知,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