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市场的措施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梳理,结合政策文件和权威信息,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允许更多领域实行独资经营
通过放宽外资投资限制,允许外资在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单独设立企业,促进市场竞争和资源优化配置。
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对外资企业实行与内资企业同等待遇,清单之外的领域全面开放,清单内的领域设置限制性措施。
降低外资投资门槛
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降低资产要求(非控股股东降至5000万美元/3亿美元,控股股东仍需1亿美元/5亿美元)。
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通过减少关税、取消数量限制等措施,简化进出口手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建立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深化金融开放
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跨境理财通试点范围,支持外资机构在境内设立机构。
全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通过动态调整负面清单,明确开放与限制领域,提升市场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推动资本市场开放
有序推进基金互认、ETF互挂等跨境业务试点,支持外资机构参与境内证券市场。
参与全球治理
通过签署国际合作协议,推动工信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提升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
建设综合物流园区
鼓励东中部地区与经济区共建产业园和物流园区,承接产业转移,优化投资环境。
发展数字化平台
利用电商平台拓展市场,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实现精准营销和用户画像优化。
支持企业“走出去” :鼓励企业赴境外上市融资,推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全面实施。
优化区域开放布局 :以粤港澳大湾区为核心,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拓展向西开放广度。
通过以上措施,我国正构建以制度型开放为核心的全面开放新体制,提升开放型经济体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