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有 15个副省级城市 ,其行政级别低于直辖市但高于普通地级市,具体名单及分类如下:
根据权威资料显示,中国副省级城市包括:
广州 (广东省省会,经济最发达城市)
深圳 (经济特区,创新之都)
南京 (江苏省省会,长三角核心城市)
武汉 (湖北省省会,中部地区枢纽)
沈阳 (辽宁省省会,东北老工业基地)
成都 (四川省省会,西南地区中心)
西安 (陕西省省会,西北地区门户)
哈尔滨 (黑龙江省省会,东北亚交通枢纽)
长春 (吉林省省会,汽车工业基地)
济南 (山东省省会,经济强市)
杭州 (浙江省省会,互联网经济中心)
大连 (辽宁省计划单列市,港口城市)
青岛 (山东省计划单列市,海洋经济城市)
宁波 (浙江省计划单列市,制造业与港口结合)
厦门 (福建省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
计划单列市 :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5个),在财政、金融等方面享有特殊政策。
省会城市 :其余10个为各省行政中心(如广州、南京等)。
副省级城市的地位高于普通地级市,其行政领导通常为副部级,但城市本身仍属所在省份管辖。这类城市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具有显着优势,例如北京作为首都兼具政治与经济双重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