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空军招飞体检标准,以下疾病和情况通常会导致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
由于心脏结构异常或功能障碍,无法承受飞行中的高负荷活动(如长跑、负重行军)。
高血压/低血压
收缩压≥138mmHg或舒张压≤60mmHg,或脉压差<30mmHg。
心律失常
如心动过速(>100次/分)、心动过缓、期前收缩等。
冠心病/心瓣膜病
严重心脏病患者无法保证飞行中的心脏负荷能力。
视力障碍
屈光度超标(近视/远视/散光超限)、视网膜病变、晶体混浊等。
色觉异常(如红绿色盲)。
耳部疾病
鼓膜病变、中耳炎、耳神经损伤等影响气压调节和平衡能力。
严重骨骼畸形
如脊柱侧弯(>5cm)、颅骨畸形、四肢发育异常等。
重大手术史
开颅/开胸手术、颅脑外伤、腹腔器官手术等。
肥胖/消瘦
体重超标(男性>52kg/女性>48kg)或体型异常。
皮肤疾病
如牛皮癣、白癜风(易传染或并发症风险)。
慢性疾病
如糖尿病、肾病、甲状腺疾病等未控制者。
精神类疾病
癫痫、精神分裂症、严重焦虑等。
传染病史
如肺结核、肝炎(尤其是7岁后)等。
严重贫血
药物/食物过敏史
家族遗传性疾病 (如某些神经系统疾病)。
治愈后可考虑 :部分疾病(如轻症心脏病、近视)治愈后,经严格评估可进入后备役或非战斗岗位。
飞行后疾病管理 :急性疾病(如感冒、肺炎)需暂停飞行,治愈后根据恢复情况决定。
以上标准综合了空军对飞行安全和健康的高要求,具体评估需由专业医疗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