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会差异的科目主要分为 永久性差异科目 和 暂时性差异科目 两类,具体如下:
国债利息收入
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公益捐赠支出
通过指定公益组织捐赠且符合条件时,允许按年应纳税所得额3%-15%扣除;直接向受益人捐赠或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均不允许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
仅允许按实际发生额的60%或当年销售收入的0.5%扣除,超出部分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工会会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会计上据实扣除,但税法有明确比例限制(如工资薪金总额2%、14%、8%)。
广告宣传费
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特殊行业如饮料医药为30%)可扣除,超过部分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违法经营罚款和没收财物损失
不允许抵税。
坏账跌价准备
会计上提前计提但税法要求损失实际发生时才允许扣除,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预提费用
会计提前确认费用但税法允许在实际支付时扣除,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减值准备
如固定资产减值、存货跌价等,会计确认损失但税法按原值扣除,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因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未来可抵税或需补税的金额,例如固定资产折旧差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等。
收入确认差异 :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时点、条件与旧准则不同,可能导致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扣除标准差异 :如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的扣除比例不同,产生暂时性差异。
以上科目需结合具体业务场景分析其税会处理差异,建议通过财务报表附注中的税收政策说明进一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