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最低缴费年限
上海对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实行15年最低缴费年限制度,退休后即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男性 :需累计缴费满3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女性 :需累计缴费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缴费方式与补贴
缴费标准 :最低月缴约877元(按月缴纳),或约900元(一次性缴纳);
补贴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如长期失业者、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最高70%的社保补贴,降低缴费成本。
法律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和相关规定执行,确保灵活就业人员也能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
注意 :若灵活就业人员未达到上述年限,需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