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针对大专毕业生的就业补贴政策根据就业形式和岗位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标准与发放
每人3000元,一次性发放。
适用于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
需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招用3人(含)以下按每人2000元补贴;招用超过3人时,每增加1人补贴3000元,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适用于初创企业(注册3年内)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
申请条件
企业需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招用毕业2年内大专毕业生并缴纳社保的,按实际缴纳的社保费(不含个人部分)给予最长1年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按个人实际缴纳社保费的1/2给予补贴,最长补贴期限3年。
时间限制 :部分补贴有明确申请时间节点,如基层就业补贴需在办理就业登记后12个月内申请。
材料要求 :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申请审批表》等材料。
建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尽早咨询相关部门(如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申请,以确保及时获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