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贫困户就业扶贫补助的金额,根据政策类型和地区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年给予1000元/人补贴;
工业园区企业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按年补贴1000元;
创业园区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实际用工时间补贴800元/人/月。
就业帮扶车间补贴
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并购买社保的,给予400元/月补贴;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的参照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车间运营补助。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安置贫困人口的公益性岗位,统一购买100元/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400元/月岗位补贴。
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险费的66%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缴费额的66%,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补贴1万元;
创业园区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实际用工时间补贴800元/人/月。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个体经营或合伙创业可申请2-10万元贴息贷款,未享受就业贴息贷款的,可一次性补贴3000元。
求职补贴 :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求职可获1000元补贴;
灵活就业补贴 :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具体金额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不同地区存在差异;
部分补贴需满足“建档立卡”“稳定就业1年以上”等条件。
建议申请时咨询当地就业部门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