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下属单位通常包括以下类型,具体设置可能因地区和行政架构不同而有所差异:
规划测绘设计院
负责城市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等编制工作。
规划展览馆/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承担城市规划成果展示、现场勘察、选址定点等技术服务。
地理信息中心/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
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服务及土地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工作。
行政审批科/综合业务处
负责规划许可、项目审批等行政管理工作。
土地与房屋管理处/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
管理土地资源、房地产交易及住房保障事务。
交通与市政工程处
规划城市交通网络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城市规划执法支队/监察大队
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合规性监察与执法。
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
承担耕地保护、生态修复规划与实施监督。
规划督查处/规划编制管理处
负责规划实施监督及编制管理具体工作。
综合业务处/政策法规科
处理规划相关政策法规及综合协调事务。
部分单位可能因职能整合被划归其他部门,例如原建设局下属的园林管理局可能独立设置,或纳入住房保障部门。
建议具体查询当地政府官网或部门公示信息,以确认最新设置。
以上内容综合了多地区规划局的一般设置模式,实际机构可能因行政区域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