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最新政策,补贴标准如下:
养老保险补贴
按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7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的100%。
若缴费基数低于当地平均工资60%,则按实际缴费额的70%补贴。
医疗保险补贴
按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70%给予补贴。
主要对象
距离退休不足5年且实现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男1970-1975年/女1975-1980年);
持残疾证并办理失业登记的残疾人;
城镇低保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及退役军人(退役证)。
申请条件
需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福利享受期不超过5年(特殊群体不超过2年)。
若某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养老保险1000元,医疗保险800元,则每月可获补贴:
养老保险补贴:1000元 × 70% = 700元
医疗保险补贴:800元 × 70% = 560元
总计:1260元 (需扣除个人缴费部分)。
填写《4555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提交至户籍或常住地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定期(如每半年)到社区确认缴费及补贴资格。
补贴按“先缴后补”原则,需先完成社保缴费;
若已领取养老金,补贴将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但影响金额有限。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洛阳市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