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高考改革自2014年启动以来,经历了多次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统考科目与选考科目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2023年起实施)。
选考科目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7门中选3门,每科100分,考试次数为2次取最高分。
等级赋分调整
分数段由21个区间调整为20个区间,每个区间分差为1分,增强区分性。
学考时间安排
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2021年1月实施)。
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避免学生跨年级“抢跑”。
录取分段改革
录取分为两段:一段为统一高考成绩,一段为选考科目成绩,扩大学生选科和选专业范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结合统一高考、高中学考成绩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含中学阶段表现、社会实践等)。
取消文理科分科,实行“3+3”模式,录取不分批次,采用“专业+学校”志愿填报方式。
职业技能考试
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组织,考试合格作为报考条件(2022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中医学等专业选考科目调整
2027年及以后,中医学等部分专业不再要求物理、化学两门科目捆绑,文科生可增加选择灵活性。
教学与备考导向
强调基础与能力并重,减少偏难怪题,注重知识迁移与综合应用能力。
以上调整体现了浙江省高考制度向科学化、多元化发展的趋势,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公平的升学环境与个性化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