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队退休年龄的规定,需根据军衔和服役年限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基本退休条件
年龄要求 :年满50周岁或服役满30年。 - 职务要求 :担任师级以上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未达到最高年龄且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也可申请退休。
特殊退休情形
满55周岁 :无论军衔和工龄,均满足退休条件。
满30年且未满55周岁 :若军官服役和参加工作满30年,可申请退休。
义务兵
服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退出现役。
士官
服现役满12年的,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并领取生活补助费。
服现役满30年或年满55周岁的士官,作退休安置。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和医疗保险。
退役金 :部分退休军士(如士官)可领取退役金,具体金额根据服役年限计算。
年龄与工龄的优先级 :若同时满足年龄和工龄条件,以年龄为准。
转业安置 :部分军官可选择转业安置,但需根据部队需求和个人条件综合评估。
以上规定综合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及最新政策,具体执行时还需结合部队当年的人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