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缩性财政政策是政府为抑制经济过热、控制通货膨胀而采取的财政手段,主要通过减少财政支出和增加税收来压缩社会总需求。具体措施包括:
削减公共投资项目
减少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资,如推迟或取消桥梁、道路等建设项目,降低对原材料、劳动力的需求。
压缩政府购买
降低办公用品、设备采购等行政开支,直接影响相关产业的生产和销售。
减少转移支付
适当降低社会保障支出、失业救济金等转移支付额度,减少居民可支配收入,抑制消费需求。
提高企业所得税
增加企业税负,降低税后利润,抑制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或投资计划。
提高个人所得税
增加居民税负,减少消费能力,从而降低社会总需求。
发行国债 :通过发行国债回笼货币,减少市场流通资金。
财政盈余目标 :通过增收减支实现财政结余,进一步压缩支出规模。
紧缩性财政政策通过减少总需求来抑制通货膨胀,适用于经济过热、物价上涨严重的情况。例如2007年中国经济过热时,通过提高税率、减少政府支出等措施成功控制通胀。
与扩张性财政政策(如减税、增支)形成对比,紧缩性财政政策需根据经济周期灵活调整,避免过度抑制经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