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基础油需要缴纳以下税费,具体如下:
消费税
基础油属于成品油范畴,需缴纳消费税。消费税采用从量定额征收方式,税率固定:
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1.52元/升
部分油品(如粗白油、导热油)因工艺问题免征消费税
增值税
作为流转税,增值税是基础油销售的主要税负来源,采用销项税减进项税的计征方式,税率根据销售额和纳税人类型确定(一般纳税人13%或9%,小规模纳税人3%)
附加税费
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包括:
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县城/镇5%、其他地区1%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附加(2%)
印花税
购销合同按金额的0.3‰缴纳
企业所得税
企业盈利按25%税率缴纳,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20%优惠(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消费税征收环节 :仅在成品油生产环节征收,零售环节不征
特殊政策 :变压器油、导热油等绝缘油类免征消费税
票据规范 :部分企业可能通过将油料定义为“粗白油”规避消费税,但需符合税务规定
建议企业依法申报纳税,并通过正规渠道开具合规票据,避免因政策调整或税务风险影响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