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考转专业和转学校的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不换主考学校
直接在后续报名时选择新专业对应的课程,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准考证保持不变。
若新专业与原专业有相同课程,可申请免考。
换主考学校(不换专业)
持准考证到原考籍所在地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转考专业登记表,经审批后按新主考院校的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需注意:若新主考院校对实践考核有要求,需在毕业前完成相关考核。
同时更换专业和主考院校
需携带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市、县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转考专业登记表并获审批。
需在新主考院校完成实践考核(若新院校有要求)。
直接申请新学校
持准考证到新学校报名注册,按新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毕业时选择新学校。
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转考专业登记表等材料。
准考证管理
更换专业时无需更换准考证,但更换主考学校需使用新准考证。
若同时更换专业和学校,需保留原准考证至毕业申请时。
成绩转移
同一专业不同主考院校的课程成绩可互认,但需通过新院校的实践考核。
不同专业相同课程的成绩不累计。
跨省转考
需在转入省考办办理转出手续(原考籍考办开具转考介绍信等),并按转入省规定办理转入手续。
社会型自考转专业 :部分省份允许社会型考生直接转专业,无需申请,但需按新专业考试计划完成学业。
课程冲突处理 :若新专业有未考课程,需补考;若含重复课程,成绩可合并计算。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自考办,确认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避免遗漏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