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室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各司其职以保障师生健康:
医疗人员
包括卫生护士、学校医生及其他医疗专业人员,负责学生的健康检查、疾病诊断、医疗指导及治疗服务。
管理人员
负责卫生室的日常管理、人员调配、工作计划制定及资源协调等工作,确保卫生室高效运行。
服务人员
承担卫生室环境维护、设备清洁、物资管理及辅助医疗工作,配合医疗人员开展各类活动。
基础设施
包括面积达40平方米以上的接诊室、检查室、观察室,以及必要的诊疗设备(如体温检测仪、消毒设备)和防疫设备(如隔离区域、空调通风系统)。
智能与环保设施
部分学校配备智能感应设备(如智能厕所)、温控系统及定时清洁设备,提升卫生环境管理水平。
预防保健 :开展健康教育、疫苗接种、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医疗服务 :提供常见病诊疗、急症处理及转诊协调服务。
环境管理 :通过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措施维护校园卫生安全。
卫生室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寄宿制学校可设立保健室(无需执业证)。
以上组成部分需协同运作,形成覆盖全面、规范化的学校卫生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