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境外留学个税抵扣方法如下:
扣除标准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按每个子女每月 1000元 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
选择一方全额扣除 :父母双方约定,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即每月2000元)扣除;
双方分摊扣除 :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即每人每月1000元)扣除。
扣除期限
具体扣除方式需在 一个纳税年度内 保持不变。
需留存以下证明材料以备查验:
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或入学证明;
国际学生证(部分国家/地区要求)。
教育阶段覆盖
该扣除适用于 全日制学历教育 ,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
境外教育与境内教育衔接
若子女在境外学习期间中断回国升学,中断时间超过6个月的,需暂停扣除;中断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可恢复扣除。
境外所得税额抵扣
若在境外已缴纳个人所得税且能提供完税凭证,可申请抵免,但抵免限额为按中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以上内容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及后续修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