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针对留学毕业人员的政策体系涵盖落户、创业、就业、生活等多方面,旨在吸引高端人才并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以下是主要政策内容的综合解读:
基本条件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国外学习时间满1年(含360天);
回国后2年内通过在京单位提交落户申请;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离职前已解除原工作单位劳动关系,回国后与在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社保。
特殊群体支持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国外硕士学位,或非“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者,可放宽社保缴费年限要求;
博士后或访学满1年且首次回国3年内,优先引进落户。
资金与孵化支持
鼓励技术入股或投资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得科研孵化、资金支持及人才引进倾斜;
建设优秀留学人员创业园,提供资金指标和居住证支持。
税收与融资优惠
创业企业可申请科技资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00万元奖励;
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和创业担保贷款。
职称评定与待遇
在京就业的留学人员不受编制限制,海外未取得职称者可直接认定;
企业可自主制定薪酬标准。
专项计划与岗位
设立“留学人员实习见习基地”,提供岗位及落户、补贴保障;
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推荐优质企业吸纳留学人才。
住房与交通补贴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公租房或购房补贴;
购买免税车可享11.7%-15.21万元优惠(需满足学习年限、回国时间等条件)。
家属随迁政策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落户。
学术研究支持 :回国后可在顶尖高校担任正职,部分领域可获得百万级科研启动资金;
国际职业资格认可 :扩大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目录,实现职称待遇对接。
以上政策综合了中央及地方支持措施,重点聚焦世界排名前100/200高校的理工医类人才,同时兼顾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建议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提前咨询相关部门,确保符合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