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构成,具体如下:
权责发生制原则
收入和费用在发生时确认,而非现金收付时,确保财务信息反映真实经营成果。
历史成本原则
资产和负债按原始成本记录,保持财务报表一致性和可比性。
配比原则
收入与相关成本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确认,保障报表准确性。
客观性原则
会计记录需基于客观证据,避免主观判断偏差。
涵盖企业经济活动各领域,包括:
存货准则 :规范存货确认、计量及跌价准备;
收入准则 :明确销售方式下的收入确认时点与计量方法;
固定资产准则 :规定固定资产确认标准、折旧方法及后续支出处理;
职工薪酬准则 :规范企业职工薪酬的确认与计量;
收入确认准则 :细化不同交易场景下的收入确认规则;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 :规范企业集团整体财务报告编制;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明确金融工具分类、初始确认及后续计量等。
债务重组准则 :规范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明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准则 :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与计量等。
国际上主要遵循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或 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 ,两者在具体内容上存在差异,但均以基本准则为核心。
以上准则共同构成会计工作的规范框架,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可比,满足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