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基金根据投资标的和处置方式的不同,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通过将债权转化为股权的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既符合国家监管政策,也适应市场需求。2016年9月国务院发布相关指导意见后,市场化债转股成为重要方向。当前模式包括:
银行主导型 :由银行发起并主导债转股操作;
AMC与银行联合处置型 :资产管理公司(AMC)与银行合作推进;
其他金融机构主导型 :由保险、券商等机构主导。
通过司法程序对困境企业进行重组,常见于资不抵债但仍有经营价值的企业。例如:
破产重组基金 :在法院主导下,通过破产程序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和重组;
和解协议基金 :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设立的基金,用于企业运营和债务清偿。
针对暂时性经营困难但具备重组潜力的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资源整合和业务优化。例如:
并购重组基金 :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实现企业价值重构;
产业整合基金 :针对特定行业(如钢铁、煤炭)的产能过剩问题,通过基金运作推动行业整合。
市场化趋势 :当前不良资产处置逐步市场化,2014年首批地方性AMC出现标志着全面商业化进程启动;
传统基金类型 :公司型、合伙制(含优先合伙制)、契约型等基金组织形式,为不良资产基金提供运作平台。
以上分类综合了政策背景、市场实践及基金运作特点,涵盖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