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固定资产是指酒店在长期运营中用于提供服务的有形资产,通常具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较高且不以投资和销售为目的。根据酒店运营需求和资产特性,固定资产可分为以下主要类别:
主体建筑
包括客房楼、餐厅、会议室、大堂等酒店核心区域。
附属设施
如停车场、花园、围墙、电梯、自动扶梯、管道系统(煤气管线、排水系统)等。
固定资产设备
机械设备 :空调系统、电梯、厨房设备(炉灶、蒸箱)、清洁设备等。
电器设备 :电脑、网络设备、电视、冰箱、空调主机等。
运输设备 :酒店班车、行李车、接送车辆等。
安全设备 :消防设备、监控系统、报警装置等。
低价值设备
单价低于300元或使用寿命不足一年的设备,通常归类为流动资产(如部分低值易耗品)。
客房家具 :床铺、沙发、桌椅、衣柜等。
公共区域家具 :餐厅桌椅、大堂沙发、收银台等。
装饰陈设 :窗帘、地毯、艺术品、二次装修等。
租赁资产 :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场地、设备等需单独列示。
在建工程 :尚未完工的装修或设施改造项目。
会计确认条件
需满足:
单价≥300元或
单价<300元但使用寿命≥1年,且采用直线法折旧后仍有残值。
使用部门归属
不同部门可能负责特定资产的管理,如客房部管理家具设备,工程部维护建筑及设备。
固定资产通过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计提折旧,残值率通常为3%-5%。
定期进行资产清查,调整账目,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
以上分类及内容综合了酒店行业常见的固定资产类型及会计核算要求,具体分类方式可能因酒店规模和管理需求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