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项目根据其来源和用途可分为以下三类,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现金流入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含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如增值税、所得税等)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租金收入、罚款收入等)
现金流出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工资、奖金等)
支付的各项税费(如增值税、所得税等)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租金、水电费、差旅费等)
净额计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现金流入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如股利、利息)
购买投资性房地产支付的现金
现金流出
购买长期资产(如设备、无形资产)的现金支出
减资(如出售子公司、股权)的现金支出
债权投资放款(如贷款发放)的现金支出
现金流入
发行股票、债券等筹集资金的现金流入
收到政府补助(如补贴、税收返还)
现金流出
偿还债务(如本金、利息)的现金支出
分配股利、利润的现金支出
现金等价物 :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的资产(如现金、短期存款等)
特殊项目 :如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索赔等需单独列报
以上分类及项目需根据企业具体业务调整,确保与会计准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