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包括固定资产(如设备、房产)或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的处置收益,需扣除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净额。
罚款收入
因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被罚款,扣除滞纳金后的净收入。
捐赠利得
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或货币性资产捐赠(需符合捐赠协议)。
政府补助
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性资产,如财政补贴、税收返还等。
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自办学校取得的教育部门返还的经费补贴。
盘盈利得
财产清查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如盘盈设备)的净值。
因债权人原因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因债权人注销、破产等原因无法收回的款项。
固定资产盘盈 :新准则下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旧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
处置资产收益 :仅当处置收入超过资产账面净值时,超出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
罚款收入 :需扣除罚款金额及滞纳金后的净收入。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收到处置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结转损益:
若价款高于账面净值: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需与日常经营活动区分,如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属于主营业务收入。
相关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
以上项目需结合具体业务场景判断是否属于营业外收入,建议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税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