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专营业务是金融机构之间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类业务活动,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同业拆借
金融机构间短期资金融通行为,主要用于调节临时性资金余缺,期限通常较短(如隔夜、7天、1个月等)。
同业存款
一家银行将资金存放在另一家银行以获取利息收益,分为信用存放和存单质押两种形式。
同业借款
银行间开展的贷款业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用于满足短期资金需求。
非结算性同业存款
不涉及实际结算的存款业务,主要用于金融机构的资金调剂。
同业代付
包括境内和海外代付,指金融机构代为支付款项的业务,分为委托代付和买人返售(卖出回购)两种模式。
买入返售(卖出回购)
通过协议约定先买入金融资产并约定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价格卖出的交易,兼具短期融资和流动性管理功能。
同业投资
包括购买债券、理财产品等金融工具,属于长期投资行为。
外汇买卖与衍生产品交易
涵盖外汇兑换、期货、期权等衍生工具的交易,用于风险管理或投机。
代客资金交易
代理客户进行外汇、股票等金融产品的买卖,属于中间业务范畴。
同业资产买卖回购
包括资产购买协议与回购条款,常见于银行间市场。
根据银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商业银行需将同业业务纳入专营部门制管理,明确业务边界与风险控制要求。
以上业务类型覆盖了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的主要方式,不同业务在流动性、风险特征和监管要求上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