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通常为一式三份,但部分地区或机构可能提供四份或更多。具体份数以学校或用人单位要求为准,核心仍围绕“三方”主体展开。以下是详细说明:
标准份数(三份)
学校 :存档备案,统计就业率
学生 :个人档案,后续就业依据
用人单位 :存档备案,确认录用意向
特殊情况(四份或多份)
部分机构可能为学校、学生或用人单位额外留存一份备查,但总份数仍以“三方”为基础。
法律依据与效力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具有法律效力。若存在欺诈等违法签订行为,协议无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总结 :就业协议以三份为主,四份或多份为补充,具体以学校或用人单位要求为准。签订时需注意协议条款的合法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