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基数根据政策规定及单位实际情况执行,具体如下:
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范围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需保持一致。
特殊情况说明
若单位自主调整比例,需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且不得超过12%。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比例通常为单位和个人各5%或12%,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
上限标准
2025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381.50元(2024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下限标准
六区(主城区)下限为15,83.33元,四市(其他区域)下限为14,33.33元。
调整机制
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具体数值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公布为准。
缴存额计算 :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各承担5%-12%)。
政策调整 :若单位自主提高缴存比例或基数,需符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青岛大学官方发布的政策文件,实际执行中可能因单位政策或职工个人情况有所差异,建议以青岛大学人力资源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