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及相关文件规定,党员培训的学时要求如下:
累计学时标准
党员需在5年内累计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 20天或160学时 ,其中:
普通党员:每年不少于32学时
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不少于56学时
学时构成要求
党员创新理论教育学时需占总学时的 50%以上 。
特殊群体说明
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不作硬性要求。
累计学时 :5年内不少于35天或280学时,其中每年不少于5天或40学时。
培训形式 :以有组织的专题培训为主,确保应训尽训。
实际操作建议 :部分培训(如轮训)建议安排3天(24学时)以上,但具体以实际培训计划为准。
以上要求适用于全国范围,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