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需要缴纳的税种及政策如下:
关税
境外入区货物暂缓缴纳关税,但需在货物离开综保区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时缴纳。
增值税
区内企业间交易 :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区销售 :按国内销售规定申报纳税。
跨境电商 :符合条件的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增值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消费税
仅对特定商品(如成品油、化妆品等)在出区销售时征收,区内生产、加工环节免征。
企业所得税 :按国内销售或出口规定纳税,出口退税可抵减应纳税额。
消费税 :与增值税同步征收规则。
关税及进口环节税 :部分商品(如基建物资、维修用零配件)免征,但常规货物需正常纳税。
保税政策
境外入区货物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税。
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
出区征税机制
货物出区时,根据实际报验状态(实际状态或选择进口料件)征收关税及增值税、消费税。
跨境电商专项政策
年度交易限值内(个人单次不超过5000元,年度不超过26000元)的网购保税商品,关税税率0%,增值税、消费税按70%征收。
增值税抵扣争议 :区内企业提供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需正常申报增值税,但抵扣问题存在争议。
中央与地方分配 :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归中央;内贸环节增值税(50%)、所得税(60%)及附加税归地方。
以上政策综合了多个权威来源,确保覆盖综保区的主要税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