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经费表的填写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逻辑,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填写说明:
时间范围
明确区分“本期数”“上年累计数”和“本年累计数”三个维度,分别反映当月实际发生额、历年累计额和截至本月的累计额。
收入项目
经费收入 :包括社会保险基金提取经费、财政拨款等贷方发生额。
利息收入 :银行或国债收益,按贷方发生额填列。
上级补助收入 :财政部门或上级机构补助的管理经费。
下级上解收入 :下级机构上解的管理经费。
其他收入 :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合法收入。
支出项目
人员经费支出 :用于个人开支(如工资、津贴等),按借方发生额填列。
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活动相关支出(如办公费、设备采购等),按借方发生额填列。
补助下级支出 :拨给下级机构的经费补助,按贷方发生额填列。
借贷方向
收入类项目(如经费收入、利息收入)填列贷方,支出类项目(如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填列借方,遵循“借增贷减”的会计原则。
数据来源
严格以财务会计科目发生额为依据,确保数据真实性。例如,人员经费支出需核对工资发放记录,财政补助收入需与财政拨款凭证对应。
特殊说明
若存在未列入科目的收入或支出(如捐赠、临时支出),需在“其他收入/支出”项目中单独列示。
长期项目(如专项经费)需在表格备注中说明项目周期及结余情况。
项目类型 | 填列依据 | 示例 |
---|---|---|
收入 | 贷方发生额 | 例如:财政补助收入100,000元 |
支出 | 借方发生额 | 例如:人员经费支出80,000元 |
累计数 | 年度累计或月度累计 | 例如:本年累计人员经费支出150,000元 |
不同单位(如社会保险机构、学校)的经费表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根据具体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调整项目内容。填写完成后需审核签字,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以上内容综合了社会保险经费收支表和学校经费预算表的填列规范,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