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发票。
其他需认证的发票
公路、内河运输发票;
机动车销售发票;
火车票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农产品收购发票(购进时)和农产品销售发票(销售时);
税控设备购买或维护发票。
发票合规性
必须是税务机关监制且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
信息需完整,包括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校验码等。
纳税义务人要求
一般纳税人需在发票开具后180日内完成认证;
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月度纳税申报时认证。
远程认证(线上认证)
通过税务局指定平台(如电子税务局)上传发票信息,系统自动校验并返回认证结果;
支持扫描发票抵扣联生成电子数据传输。
其他认证方式
上门认证 :携带发票到税务机关窗口或自助办税机办理;
勾选认证 :通过税务局指定网址查询发票信息并确认。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发票勾选确认】模块;
选择【抵扣类勾选】,设置搜索条件后提交发票;
系统自动校验并返回认证结果,认证通过后需在申报时抵扣进项税额。
认证不通过的常见原因 :发票信息错误(如校验码不符)、扫描错误或开票方资质问题;
认证结果存档 :需保存认证结果清单及税务机关出具的认证通知单。
如需进一步确认发票真伪,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