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会计科目计入方式如下:
一般企业
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入 管理费用 科目,核算时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外商投资企业
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借记"其他应付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贷记"银行存款"。
超比例安置奖励
若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取得显着成绩获得奖励,收到奖励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益"。
未按时缴纳滞纳金
因未按时缴纳而产生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
会计科目选择
具体科目可能因企业会计制度不同存在差异,但核心原则一致:应缴时负债增加(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实际缴纳时负债减少。
政策依据
以上处理方式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建议企业根据自身会计政策和税务机关要求,选择最合适的科目设置及核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