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类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仅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资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无限公司
所有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股东人数无限制。
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组成,前者对债务负无限责任,后者以出资额为限。
股份两合公司
结合无限责任股份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股东责任分层次。
国有公司
国有资本控股,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民营公司/外资公司
由自然人或外资控股,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范畴。
总公司与分公司
总公司是法人实体,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母公司与子公司
母公司通过股权控制子公司经营。
全民所有制企业
国有企业的一种形式,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范畴。
集体所有制企业
由集体成员共同出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
由单一自然人投资,财产为个人所有,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
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分为自然人、法人等类型。
我国公司类型以《公司法》为核心框架,主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基本类型,同时存在多种特殊分类方式。不同类型公司在股东责任、资本结构、治理机制等方面存在显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