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书面协议,具有以下核心作用:
明确就业意向与权益保障
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就业关系的初步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关键条款。
法律保障与档案管理
作为三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协议书的签订为毕业生提供法律保障。若后续劳动合同与协议存在冲突,毕业生可依据协议要求用人单位调整合同内容。同时,协议是档案转移、户口迁移等入职手续的重要依据。
促进学校就业管理
学校通过协议统计就业率、编制就业方案,并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手续。
档案与户籍迁移
协议书是办理档案转递和户籍迁移的核心文件,确保毕业生顺利进入用人单位体系。
违约责任与权益维护
协议中明确违约条款,约束双方履行义务。若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工作条件或薪资,毕业生可依法维权。
暂缓就业支持
若毕业生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可申请暂缓就业,学校将保留2年免费保管档案和户籍,期间可灵活就业。
签约时间 :通常在大四下学期签订,具体时间因校而异。
法律地位 :协议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强制约束力,但可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补充协议 :部分学校会将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合并签订,需注意区分条款内容。
若学校强制要求签订协议且存在不合理条款(如影响实习成绩、学位证发放等),毕业生可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