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助学贷款补偿标准,根据最新政策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 8000元 ,按实际缴纳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含利息)中较高者执行。
补偿年限按实际学习时间计算,每年代偿总额的三分之一,三年代偿完毕。
研究生
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 12000元 ,同样按实际缴纳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中较高者执行。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补偿
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金额 不超过16000元 (本科)或20000元(硕士),适用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就业3年以上的毕业生。
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学生,补偿金额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超出部分退还学生。
补偿或代偿金额以学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贷款本息中较高者为准,但不得超过上述年限内最高标准。
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金必须先用于偿还贷款,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以上政策综合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优惠,具体执行以学生身份和就读院校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