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人身保险是为团体成员提供人身保障的保险类型,主要包含以下险种:
团体定期人寿保险
以团体成员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保障期间内因死亡给付保险金,可包含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两种类型。
团体信用人寿保险
由贷款机构或信用保证机构投保,保障分期付款债务人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或残疾,常用于保全住宅贷款。
团体养老保险
为退休员工提供一次性养老金,保障其养老生活。
疾病保险
赔偿被保险人因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或给付固定金额。
医疗保险
覆盖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部分产品可报销比例较高。
收入补偿保险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收入中断时,按约定补偿收入损失。
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或死亡,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可细分为:
基础款 :涵盖身故、伤残、医疗费用及意外住院津贴
特种款 :针对建筑施工、境外务工、交通工具等特定场景
团体年金保险 :为员工退休后提供补充养老金,属于长期储蓄型保险。
附加险种 :如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可附加在团体意外险基础上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企业可根据员工职业风险、保障需求和经济预算选择险种组合。例如:
建筑企业优先考虑团体意外险(含建筑施工专项保障)
金融企业可搭配团体寿险和健康保险
一般企业建议以团体意外险和健康保险为基础,根据需求扩展
以上险种均以团体为单位投保,投保人可为团体或雇主,被保险人为团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