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合同通常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关系前签订的书面协议,涉及三方(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或双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以下是关键要点:
定义与性质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为确定录用或就业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 若仅涉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可能称为“毕业生就业合同”,但实际法律文件统一称为《就业协议书》。
主体与作用
三方协议 :包含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用于高校就业管理、档案转递及落户手续。 - 双方协议 :部分省份仅涉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不作为合同主体。
核心内容
明确工作职责、薪酬福利、工作地点、试用期、接收条件及违约金等条款。 - 作为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信息真实性的依据,也是高校统计就业数据的重要参考。
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签订阶段 :就业协议在正式入职前签订,劳动合同在入职后签订。 - 法律性质 :就业协议属于民事合同,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规范。 - 变更条件 :就业协议变更需三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变更通常需双方协商。
电子签约方式
2025届毕业生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电子就业协议,签约后需用人单位盖章生效。
总结 :毕业生就业合同即《就业协议书》,是就业过程中的重要法律文件,需根据实际情况区分三方或双方协议,并注意签约流程与变更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