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考赋分采用等级赋分制,具体规则如下:
再选科目 :化学、生物、地理、政治,每科原始分100分。
等级比例 :A(15%)、B(35%)、C(35%)、D(13%)、E(2%)。
赋分区间 :A(100-86分)、B(85-71分)、C(70-56分)、D(55-41分)、E(40-30分)。
公式 :$$ R/r = frac{A - T}{T - a} $$
参数 :
$R$:原始分
$r$:转换后的等级分
$A$:原始分区上限(如A等级100分)
$T$:转换分区上限(如A等级86分)
$a$:转换分区下限(如A等级82分)。
示例 :原始分75分,属于B等级(82-61分),转换后得80分。
转换时需达到合格性考试成绩要求,赋分起点为30分,满分100分。
平衡科目难度 :通过等比例转换消除不同科目原始分值差异,保证成绩区分度。
排名不变 :赋分后原始排名保持不变,避免因科目难度波动影响综合评价。
赋分科目需重点备考,避免因原始分不理想而轻视学习。
各科目等级原始分区间不固定,需结合具体排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