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生转职业学校需遵循以下流程,具体分为申请、审批、入学三个阶段:
提出申请
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表》。
双方学校审批
转出学校和转入职业学校分别审核申请,确认学生符合条件后,共同完成审批手续。
教育部门审批
地市属学校转学:需报市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科批准。 - 跨地转学:须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籍转换限制
普通高中学籍转职高后,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休学期间不予转学。
学分互认与课程安排
已参加学业水平会考的科目成绩可转换为中职学分,缺修课程需补修。 - 公共基础课由原高中教师授课,专业课由合作中职学校送教。
办理学籍与缴费
审核通过后,办理正式学籍注册、缴费等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
时间限制 :一年级学生可全年转学,二、三年级学生需在第一个学期前办理。- 政策差异 :自治区直属中职学校需额外备案。建议提前与学校、教育部门沟通,确保流程顺利。